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零星采购管理细则
(2022年10月12日开始试行)
根据学校2022年10月修订完成的《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、《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,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零星采购管理工作,确保工作程序清晰规范,制定本细则。
本细则主要明确不同零采预算项目的实施方式、配套材料、承办单位等。
类别号 | 零采预算(元) | 实施 方式 | 启动零采前需提交的材料 | 结算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| 承办 |
1 | 预算100000元及以上的项目 | 政采或校内竞争性磋商 | 立项文件、领导批件及其他招投标所需资料。 | 领导批件、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验收单、发票等所需资料。 | 招标办 |
2 | 预算50000元及以上且不超过100000元的零采项目 | 零星采购(供货厂商现场比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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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请部门及设备处 |
3 | 预算20000元及以上且不超过50000元的零采项目 | 零星采购(供货厂商比价择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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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请部门及设备处 |
4 | 预算20000元以内(不含)的零采项目 | 自行询价择优直采(可采取电话询价方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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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请部门及设备处 |
